各位2026届毕业生:
我校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(专升本)毕业实习工作将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。为确保毕业实习工作有序开展,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2024级建筑学专升本函授在籍全体学生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实习时间: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6日期间,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。
2.材料提交截止日期:2026年4月30日
三、毕业实习要求
1.实习采取分散形式进行,学生应主动联系实习单位,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开展专业实习。
2.学生须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,由实习单位指定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。
3.实习内容应尽可能与所学专业相关,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,注重人身与财产安全,高质量完成实习任务,并认真撰写实习报告。
4.实习期间应保持与指导教师的定期联系,及时汇报实习进展情况。
四、组织管理要求
1.各专业应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实习动员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组织管理,加强对学生实习情况的检查与监督。
2.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,明确实习目的、任务和要求,引导学生将专业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。
3.加强过程管理,建立实习跟踪机制,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警预案,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。重要教学活动安排和应急预案需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备案。
4.严肃实习纪律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,确保实习报告质量。
五、成绩评定
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成绩、指导教师评价和毕业实习报告成绩三部分组成,按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。总评成绩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,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考核内容和成绩构成按比例计算生成。
1、实习单位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打分,占总成绩的40%。需要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和实习单位盖章。
2、指导教师评价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,占总成绩的30%。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实际指导情况以及实习点检查等情况,结合学生撰写的毕业实习报告进行综合打分。
3、毕业实习报告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,占总成绩的30%。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、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况,结合学生撰写的实习报告进行综合打分,需要指导老师签字。
温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1月6日
附件1:温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实习计划书.doc
附件2:温州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实习报告&成绩鉴定表.docx